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开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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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钾盐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汲水镇铁西化工园区工农路3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投资1740万于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汲水镇铁西化工园区工农路36号建设年产6000吨钾盐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建设年产6000吨钾盐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投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本项目投料、包装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离心废水采用三效蒸发器处理后与结晶蒸汽冷凝水******有限公司唐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固废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废滤渣;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滤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出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防风、防晒、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和风机噪声,噪声源为80-85dB(A),运营生产期间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措施治理后,厂区四周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对四周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