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卫辉市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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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卫辉竞谈-2025-9 | |||||||||||
2、项目名称:卫辉市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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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药训练、预防复发训练、躯体管理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心理康复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直至资金使用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豫民文〔2025〕13号》、《豫民文〔2024〕207号》文件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2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3、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4、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有谈判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三次或最后报价,均要求于30分钟内在系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5、监督部门: ******财政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5F)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卫辉市民政局 | |||||||||||
地址:卫辉市卫洲路中段 | |||||||||||
联系人:胡文保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李烨科技楼1802室 | |||||||||||
联系人:介佰芳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介佰芳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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