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4年原武镇东合角村机械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4-42
2、采购项目名称:平原示范区2024年原武镇东合角村机械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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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磋商采购-2024-42 |
平原示范区******消防设施生产设备4台用于壮大集体经济,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65号院世纪港湾18号楼3单元2层3号 |
4846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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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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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原示范区2024年原武镇东合角村机械租赁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李林(经济),贺道垒(技术-通用设备),马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接受疑函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本项目监督部门:
******财政局 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原武镇
联系人:纪方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A506号
联系人:娄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喆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