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新科〔2023〕64号)和《关于再次征集2023年度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联合研发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要求,经形式审查,现将2023年度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0373-******
机关纪委:******
联系邮箱:******
附件:2023年度新乡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受理情况汇总表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