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10000吨正戊醇(一期5000吨)扩建项目 | 新乡楼村精细化工新材料工业园 | ******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工程投资51000 万元建设年产10000吨正戊醇(一期5000吨)扩建项目 | 1、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以及新增职工生活污水经“调节池—A/O—折点加氯—过滤吸附”工艺处理后进******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2、废气:正戊醇精馏尾气和回收塔真空尾气采用冷凝+RTO处理;正戊醇加氢废气送至危废焚烧炉处理,危废焚烧炉尾气采用“SNCR+急冷+双碱脱硫+湿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 3、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