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7,000.00 包合计:399,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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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餐饮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文件 | 399,000.00 元 | 1(项) | 399,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6-20 10:0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建行大足支行
- 账户名:******有限公司
- 账?号:************0290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否
- (一)交付时间: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二年。
- (二)交付地点:******财政局
- (三)验货方式:
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职工满意度调查,第一次职工满意度低于50%时,由采购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如职工满意度连续两月低于50%或者一次职工满意度低于6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余下款项。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当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福利、意外险、劳保用品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少报或者漏报,采购人均不做任何补偿,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成交金额月平均额每月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于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财政局
- 联系人:姜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财政局购买食堂劳务服务6.16定稿.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