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西区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垣县防汛除涝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西区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长垣市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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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意见及签到表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姚长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