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鲤离子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离子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晋村小汾线032号附2号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王总(******)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