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公路水泥沥青碎石混合料技术生产线项目已完成建设,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石墨增碳剂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公示:
项目名称:年加工1000吨石墨增碳剂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洪洲乡茅草庄01号,根据市场需求,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在新乡市辉县市洪洲乡茅草庄租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年加工1000吨石墨增碳剂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21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2.1%。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于2024年5月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
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6日
联系人:职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156****328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5-2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