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的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9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交采2024DCS 094 号
2、项目名称: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88万元
5、采购内容:对已完成的主体结构楼栋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包含26栋住宅主楼、地下车库、配电房、E16#楼等,总建筑面积约294211 m?)。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见证取样),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鉴定报告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其中1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08时30分至2024 年 9 月 20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9 日 09 点 30 分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10 月 9 日 09 点 30 分
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保宏 联系电话: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共和路北段路西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飞 联系电话:******
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共和路北段90号
3.监督部门:******财政局 ******
******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