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区域100兆瓦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6 16:10:48 发稿人: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HNZHPXDR-******)
一、招标条件:
豫东区域100兆瓦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已在建设地备案,建设资金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豫东区域满足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场地;
2.2项目概况:豫东区域100兆瓦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有限公司在豫东区域投资开发建设。本次EPC总承包协议采购总容量暂估100兆瓦,为豫东区域工业厂区屋顶,可利用土地等;
2.3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涉及到的勘察、界定(含地形图)、设计、设备和材料(含光伏组件)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检测、调试、配合并网验收、移交生产及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1)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并网验收、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2)接入系统方案暂如下:各光伏电站拟以400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附属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或公网变压器低压配电线路。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3)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
2.5工期:具体以单个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对该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招标人对该项目质量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风险告知:
******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备案。项目由多个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组成,包含水泥、彩钢瓦屋顶,共计100兆瓦。本次招标不保证全部容量项目均在服务期内实施。按照投******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在屋顶载荷计算后未满足承重要求及项目投资测算后无法达到收益率、不具备建设条件,则不再执行本次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范围,且不保证范围内全部项目均在服务期内实施;对于范围外新批复的项目,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据本次招标结果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1.3拟派出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及近三个年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派出担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企业成立年份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其他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提供书面承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书面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包含企业信息及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投标人信息至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人报名信息为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扫描件一套:投标人资格要求3.1款、3.2款,投标人报名表(见附件)】,代理机构使用电子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3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广场B座1808-1810
联系人:左女士、史女士、韩先生
电话:0371-******
附件下载:投标人报名登记表.docx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