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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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5-17 |
******事务中心淇县县直职工餐厅运营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1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1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QXCG-2025-0097-01 |
详见采购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中心二楼 |
792,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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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事务中心淇县县直职工餐厅运营服务项目 |
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3年(每年一签约,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保证食材检验合格,食品安全卫生,满足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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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李翠莲、闫振峰、郭秋喜、祝斌、关建明(采购人代表)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 |
收费金额:13,4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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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令)第十二条要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址:淇县人民路中段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东站高铁广场南侧新世纪公寓A座三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