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获采谈判采购-2024-63-1 | ******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 325800 | 325800 |
******公安局民辅警人身意外保险采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远程开标大厅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监督部门:
******财政局
社会统一代码证:************9X
联系人:卢飞
联系电话:******